Article 14

Repealed

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管理台账,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组织兴建的农田水利工程及其他应当办理取水许可的农田水利工程登记存档。

已有的农田水利工程可以满足需求的,不得重复建设其他农田水利工程。

Local Regulations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