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鼓励企业加强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相应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

鼓励国有企业对高端人才实行市场化薪酬制度。

企业获得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据实编制,间接费用中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不设比例限制。赋予学科带头人、重大创新平台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在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基建项目等方面更多的支配权。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