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开发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实施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本开发区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

(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编制产业发展目录,统筹产业布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审批或者审核开发区内的投资建设项目;

(四)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健全招商引资机制,整合招商引资资源,搭建招商引资平台;

(五)健全创新创业制度,搭建招才引智平台,加强创新资源集聚,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六)协调落实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七)发布公共信息,为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

(八)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各级人民政府下放的有关权限;

(九)所在地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与经济管理和社会投资服务相关职能。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