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鼓励和支持境内外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依法设立科普基金、捐赠财物等方式资助科普事业。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产业,从事科普服务和产品开发,开展科普影视制作、科普图书创作与出版、科普展品展具研发、科普动漫游戏开发、科普网站和新媒体公众平台开发与维护、科普旅游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