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建设专业类、行业类的科普场馆。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确保正常教学、科研、生产秩序的前提下,向公众开放具有科普功能的实验室、陈列室、生产设施或者其他场地、设施。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科普资源丰富的特点,面向公众每年定期集中展示、宣传高新技术产品和成果。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