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城市公园、广场、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沿线单位及住宅小区,除有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需要外,应当逐步拆除围墙,建设街头绿地;新建住宅应当实行街区制,不再建设封闭式住宅小区,共享城市绿化资源。

新建公共建筑及新建桥梁、大型环卫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立体绿化。

鼓励对前款以外的新建建(构)筑物以及适宜实施立体绿化的既有建(构)筑物、公共空间及边坡实施立体绿化。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立体绿化技术规范、奖励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