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Repealed本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商事主体自主申报登记制度,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
申请人通过登记机关的电子化登记平台,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向登记机关自主申报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信息变更、注销等事项,登记机关在网上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和存档。
市、县(区)、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商事主体提供登记咨询、引导、协助办理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