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以及第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