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对风景名胜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