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全社会都应当支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务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应当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带头履行控制吸烟义务。
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有关吸烟有害健康、控制吸烟的社会宣传。
鼓励、支持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劝阻违法吸烟行为、监督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戒烟服务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