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铁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铁路沿线和车站地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纳入本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涉及铁路安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将有关铁路安全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