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建立完善生物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