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防治需要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程度,可以确定禁止高排放机动车行驶的区域、时段,可以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在大气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可以适时启动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