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国防教育的内容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爱国主义,体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保障国家发展利益的需要,依据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和原则确定。

国防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国防理论、国防知识、国防历史、国防法律法规、国防形势与任务、国防技能、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等。

负有国防教育职责的部门应当结合国际国内重大历史事件以及本省重大革命历史事迹、英雄人物典型,有针对性地设置体现当地历史、人文、地域特点,紧贴本地实际情况,突显岭南特色、海洋特色的国防教育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