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Repealed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聘用事宜。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管理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未作出续聘、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管理的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

Local Regulations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