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因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时,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

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在相应的副职中决定代理人选。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