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Amended

市、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电梯井道和机房工程质量、电梯选型配置、电梯安装期间安全管理的监管。

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合理规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会同价格管理部门监管电梯运行维护费的使用。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应当配合做好电梯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