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在中心城区山体绿线保护规划范围内和山体绿线外30米控制区域内不得规划建设项目;30-100米控制区域内,建设项目长度不得超过60米,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以最近的绿线标高为限);100米控制区域外的建设项目高度要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指标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