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在御窑厂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拍摄涉及文物与遗址的电影、电视等影像资料,拍摄单位应当在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机构文物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拍摄,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