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项目库、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项目库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编制立法规划项目库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本市立法权限和实际需要,确定立法项目。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编制立法规划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时,应当征求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的意见,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Local Regulations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3,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