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

妇女联合会应当建立健全妇女议事会制度,组织妇女参与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事项的协商议事活动。妇女议事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妇女联合会提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研究处理。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为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居民自治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