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鼓励沅江上行驶的船舶及其他水上载人工具使用清洁能源;其他水域行驶的船舶及其他水上载人工具应当使用清洁能源,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船舶废弃物应当集中回收,移交港口码头或者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向水体倾倒垃圾。

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厂、船闸闸室应当建设回收船舶污染物并实施无害化处理的设施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船舶污染物。

Local Regulations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