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城市道路、道路照明、桥涵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定期监测、检查,保障市政设施完好。

对于通行车辆有限重、限高、限长要求的城市道路和桥涵,应当按照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保护城市道路和桥梁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