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泰山景区生态补偿机制,对因政府实施生态保护政策给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通过发放生态补偿资金等形式进行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生态补偿资金通过财政安排及社会资助等渠道筹集。

Local Regulations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