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Amended

市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项目总概算,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和进度分期拨付项目资金。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市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