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Amended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对应当上缴的款项,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国家有关规定缴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审计决定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协助执行的,审计机关有权提请协助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