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Chapter 1 总则Article 6Amended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Laws · NPC Standing Committee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6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