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的决定

Not statedDecisions to Amend or Repeal
Local Regulations
Issuing authority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Promulgated
September 4, 2023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4, 2023
Articles
No article structure

Source: National Databas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

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的决定

(2023年9月1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条修改为:“自贸片区的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以自身名义实施。”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